城事开设早餐售卖服务,最高可获20万元资
近日,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年天津市“支持早餐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投入资金引导建设提升早餐网点,支持便利店开设早餐售卖服务,最高可获20万元资金支持,并对资金支持申请条件提出明确规定。
支持内容
相关设备购置安装;相关信息系统开发及软硬件购置;餐具、炊具、餐桌椅购置;厂房店面租金、店面改造提升。
支持标准
支持早餐网点建设或改造提升
支持各区规范发展早餐网点。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早餐网点按不超过项目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30%标准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便利店搭载早餐服务
支持便利店连锁企业在全市非居住区(商业街区、办公区、写字楼等)范围内开展早餐售卖。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便利店按不超过项目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30%标准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除涉及相关证照资格、经营规范外,还涉及了早点的品类要求。
早餐网点应符合:
所提供早餐主要品种应包括:油条、老豆腐、云吞、锅巴菜、豆浆等天津传统品种三种以上。
其他品种,如油酥饼、葱油饼、鸡蛋灌饼、馅饼(各种馅)、花卷、馒头、蒸饼、窝头、包子(各种馅)、炸糕、煎饼果子、小豆粥、八宝粥、玉米粥、小米粥、鸡蛋汤、面汤、菱角汤、羊汤、牛奶、卷圈、藕夹、茄夹、茶鸡蛋和其他各种熟食、小菜等不少于8种以上。
单店面积80平方米以上,餐厅座位20个以上。
连锁便利店早餐项目应符合:
提供早餐主要品种应包括:油条、葱油饼、鸡蛋灌饼、馒头、包子(各种馅)、窝头、煎饼果子、酥饼、豆浆、牛奶、汤、粥、茶鸡蛋等传统早餐品种5种以上。
早餐服务只对集中配送的早餐食品进行加热,禁止现场加工制作,早餐食品加热、销售的场地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安全和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营早餐食品要实行包装销售。
除投入资金“支持早餐示范工程建设”外,我市还研究制定了“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支持对口合作地区特色餐饮在津发展”项目的申报指南。
中央厨房建设
我市支持餐饮企业建设和改造提升中央厨房项目。
每个中央厨房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特色餐饮
鼓励甘肃省兰州牛肉面、手抓羊肉等知名品牌特色餐饮企业在天津发展,支持开设店面或提升改造。
每个按不超过项目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海河传媒中心今晚报事业部出品来源:天津政务网、每日新报编辑:穆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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