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全力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
今天,滨海新区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现有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天津样板。措施同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部门。
一、举全区之力建设科技园
推动科技园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产业布局、统一招商引智、统一运营管理、统一工作机制。在科技园优先布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服务业、科技金融业等产业项目,统筹布局滨海新区科技创新类项目,重点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对于在科技园实际办公但注册地址不在科技园内的企业,支持其将注册地址迁至科技园。建立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开发区支持科技园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列为滨海新区“三考合一”指标。(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科技局、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土地和财税政策保障
自年1月1日起,科技园未来十年内滨海新区范围内税收留成,全额返还经开区财政并专项用于科技园开发建设和未来发展;科技园区域内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国家、天津市规定的资金和科技园土地整理成本后,全额返还经开区财政并专项用于科技园开发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和未来发展。自年1月1日起,未来五年内,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专列安排资金用于科技园产业培育和发展建设。(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经开区管委会)
三、凝聚各开发主体整体合力
由经开区统筹科技园各开发主体未出租和签订协议但仍空置楼宇的经营、管理工作,各开发主体给予经开区五年楼宇免租政策。各开发主体因楼宇统筹发生的房产税和土地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对应开发主体。各开发主体单独招商落地的项目,项目形成的地方实际税收贡献,全额奖励对应开发主体。(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泰达集团、海泰集团、天保控股公司、建投集团)
四、调整优化土地综合利用规划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可将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可调整部分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提高土地多样化供给和产业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市规资局滨海分局、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金融保障产业发展能力
支持在经开区泰达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下设立滨海—中关村专项母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园产业培育和企业发展,引入滨海产业基金参与母基金的设立。积极对接引导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等更多社会资本出资参与滨海—中关村专项母基金,助力科技园高端高新产业发展。(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滨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六、支持发行园区建设专项债券
结合科技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路网管网完善以及园区绿化美化等项目建设需求,争取市财政优先支持发行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发展的政府专项债券。(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经开区管委会)
七、完善综合交通配套体系
加快推动滨海新区轨道交通Z2、Z4线建设。由滨海公交集团规划并开通科技园至市、区重点点位的公交线路。支持设置科技园到高铁滨海站、滨海国际机场、轻轨9号线的通勤专线。(责任部门:区交运局、经开区管委会)
八、提升公共服务体系配套保障能力
优先推动京津各类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向科技园集聚,加快完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重点支持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到科技园联合办校。加快推动医院纳入京津医保门诊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卫健委、经开区管委会)
九、加强干部队伍力量配备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支持增加科技园的授薪员额,建立支持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专班。支持建立更具激励效果的优秀人才薪酬机制,允许采取短期聘用、第三方招商和科技服务等灵活方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责任部门:区编办、经开区管委会)
十、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机制
加大与北京中关村管委会的沟通协调力度,共同策划组织在京津两地有影响力的招商推介、论坛活动。提升科技园辐射能力,将经开区东区、西区和海洋高新区纳入科技园引育项目的拓展区,对于落户在拓展区的京津协同发展项目,统一纳入科技园的发展成效考核成果。(责任部门:区发改委、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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