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新政细则发布,落户
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在职职工的认定范围
第一条认定范围
任职于北京转移来津项目的职工。
第二条在职证明材料
本人在北京转移来津项目任职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社保及完税证明等)。同时任职于天津公司和北京公司,工资关系在北京公司的职工还需提供外派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条材料使用范围
北京转移来津项目的职工在享受子女入学、就医、落户、购房等政策时需要提供在职证明材料,供审核人员审查使用。
第三章优化子女教育保障
第一条政策细则
对北京转移来津项目,我区为其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我区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第二条职工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企业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需要转入我区就学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证明材料;
2.由职工所在企业提供《关于协助北京转移来津项目职工子女就学的申请函》(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3.职工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条申请程序
由申请者携带上述材料到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进行协调安排。
第四章便利医疗医保服务
对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我区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推进医院、医院等16家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区域附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第五章鼓励职工来津工作落户
第一条政策细则
1)对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职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直接办理落户;
2)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并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津落户;(注:也就是说,本科可以不限年龄,即使50岁也可以落)
3)项目落地即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被认定后按照“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办理落户;
4)30周岁及以下的中高职毕业职工,可在津落户。
第二条申请材料
(一)对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项目落地并已被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30周岁及以下高职学历职工,按照“海河英才”落户政策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落户。
(二)对不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落户:
(1)在企业就职满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需提交:
1.《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人才认定书》(见附件3);
2.在该企业连续1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对随项目转移来津的职工,提供在京及在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对项目在津转移落地后入职的,提供在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在津无房产的,统一落户宝坻区人才集体户;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落户到该房产。
(2)30周岁及以下中职毕业职工需提交:
1.《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人才认定书》;
2.在京或在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不含补缴);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5.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在津无房产的,统一落户宝坻区人才集体户;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落户到该房产。
第三条申请程序
(一)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APP提交申请材料,到区政务服务办引进人才联审窗口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二)对不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户条件的,参照“海河英才”急需型人才落户流程申报。
由北京转移来津项目提出拟引进的人才名单,并提交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组织审核,核准后管委会将出具《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人才认定书》,并报企业及联审窗口备案。审核通过的人员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APP提交申请后,持《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人才认定书》到区政务服务办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落户。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td/2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