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中型企业如何延缓缴纳年第一

海河生产力现已开通线上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商事登记、财税咨询、招商引资、产业政策、知识产权、普惠金融、法律服务,如您有问题需要解答,请添加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事项。

相关问答

制造业中型企业如何延缓缴纳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部门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优化,开通了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是否符合缓税条件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税务机关实施事后风险核查。

  举例:纳税人G属于《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型企业,且按月缴纳相关税费,在年3月申报期结束前,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2月相关税费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公告》规定各项税费金额50%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缴的,纳税人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确认缓缴的,界面跳转进入缴款界面并缴纳应缴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可在年9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年8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若纳税人G按季缴纳相关税费,在年4月申报期结束前依法申报年第一季度相关税费后,确认延缓缴纳的操作流程同按月缴纳的纳税人,缓缴的税费在年10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年第三季度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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