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建议人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按照《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批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建议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受理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邮箱:sjwrsc
tj.gov.cn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16日——11月20日)
附件1博士来(留)津工作专项资助名单.xls
附件2博士后来(留)津工作专项资助名单.xls
附件3进站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名单.xls
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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