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告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有关县区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
通告
(年第24号)
4月10日晚,我市郾城区发现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后经复核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对有关县区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1.郾城区海河路沙澧文景苑小区2.医院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郾城区巴山路市场周边区域:井冈山路以西(辽河路—黄河西路)、黄河西路以北(井冈山路—巴山路)、巴山路以东(黄河西路—海河路)、海河路以北(营西路—巴山路)、营西路以东、辽河路以南(营西路—井冈山北路)区域。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1.郾城区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2.源汇区除封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四、强化管理和服务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五、增强个人防控意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及家庭防护,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避免疫情传播风险。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1日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
(年22号)
4月10日晚我市郾城区发现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后经复核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原则上不离漯、不跨区活动,外地拟来漯人员暂停返漯。全市禁止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居家,非必要不外出。
二、各类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
三、除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和城市社会运转的人员外,干部职工居家办公,带头做到非必要不外出。
四、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五、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核验通行”等防控措施。商场超市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其它经营活动。
六、所有生产企业封闭运行,人员实施“点对点”闭环管理;达不到闭环管理要求的,暂停生产经营。
七、除运送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和城市运行所需物资保障车辆外,其他货运车辆进入市区需持通行证,并由货物接收单位“点对点”对接、闭环管理。
八、所有社区、村庄(小区)设立服务哨点,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广大群众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流动,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等行为习惯。对故意隐瞒、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范围为漯河市所属区、功能区全域。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予以调整。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1日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2名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的通告
年4月10日,我区新发现2名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重点活动场所通告如下,随后将公布流调情况。4月8日19时30分左右、10日16时左右,在市五院(医院)北门对面兴源超市停留;4月9日10时20分左右,在海河路与井冈山路西北角日月理发店停留;4月9日10时32分左右,在海河路与井冈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向西20米刘小果水果店停留。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无症状感染者可能存在接触或活动轨迹交叉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部门报备,按要求自觉落实防控责任,配合做好相应隔离管控措施。如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与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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